招生信息

教育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

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日期:2022-11-15      访问次数:1526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选拔有志于教育学、体育学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为指导原则,教育学院2023年继续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教育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总体方案、年度工作规划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制定博士生招生简章和“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选聘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审核拟录取名单、监督检查博士生招生方案实施情况并受理学生申诉。

组  长:阚阅、吴巨慧

副组长:李艳、崔倩

成  员:吴寒天、黄聪、屠莉娅、王莉华

申诉与咨询联系人:苏洁

联系电话:0571-88273714

联系邮箱:sujieangela@zju.edu.cn

学院按教育学、体育学一级学科分别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设主任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材料审核办法、综合考核办法;组织材料初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根据复试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按学科设置初审专家组和复试专家组,负责相关材料评审与复试事宜。初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本学科副教授(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

二、计划招生指标

教育学一级学科拟招学术学位博士生19人,体育学一级学科拟招学术学位博士生9人,以上名额均包括申请2023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不含直博生和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最后录取人数以实际为准。

三、材料初审与复试名额

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基本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进行材料预审。资格审查合格且材料预审通过者,提交各学科进行复核并初审。初审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内容包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根据开题报告和论文摘要)、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综合素质等。初审专家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

对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行成绩排序,在通过初审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1.5(即计划录取名额:复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与复试候补名单一并在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如复试名单中有考生放弃复试,则从候补人员中依次替补。

申请2023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的学生,符合《教育学院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与普通招考考生一同考核竞争、择优录取。未经学院审核同意,不得参加复试。

四、资格复查

考生须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不能清晰辨认、未能有效佐证等情况,教育学院有权视作资格复查不通过。所有复试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复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对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复试考生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考生身份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三选一):

 ①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生提交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见附件);② 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前置学位证书线上查询结果(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国外获得学位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 在读博士研究生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

3)现役军人上传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五、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一)复试时间

考生须按照我院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拟于202212月中下旬发布,复试时间初定于20231月中上旬,复试名单、具体安排见我院后续通知。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复试时间和方式将作酌情调整。

(二)复试形式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复试的组织形式为“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作为面试平台。

视频复试操作指南详见“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考生须用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完成实名认证。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尽快联系我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经审核后更换手机号。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考生个人陈述、问答两个环节,每生不少于30分钟。个人陈述时间不多于10分钟,包括个人经历、学习工作或科研业绩、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个人专长等,可结合PPT汇报。

(四)复试考核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从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

复试满分值共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取复试小组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下载好“钉钉”程序,并熟悉相关操作;

2.复试顺序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告知考生;

3.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畅通,并选用稳定的网络接入视频参与复试;如复试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由专家组决定是否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考生出现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专家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六、录取办法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初审与复试满分值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科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其中初审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在学科录取额定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分=初审成绩×30%+复试成绩×70

3.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民厅〔20211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5. 拟录取名单及有关复试材料提交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七、破格与调剂

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专业按学校要求接收调剂,必须是我院一级学科内专业相近的二级学科之间,由生源富余的专业调往缺少生源的专业。调剂须经调出、调入专业协商同意后,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调剂的书面报告。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

体检表于2023520日前(包括直博生)寄至我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体检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除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外,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档案需按要求调入学校(其中原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辞职及停薪证明)方能正式录取。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录取前均需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十、博士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1万元/·学年。

十一、本办法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73714

电子邮箱:sujieangela@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成均苑10幢教育学院202室,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附件:

1.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pdf

2.博士研究生培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pdf

3. 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

教育学院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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